2015-03-22 02:10:33 聯合報 記者游明煌/基隆報導

基隆市仁愛區愛二路一家金飾店老闆發現騎樓經常有狗屎,十分困擾,經調監視器發現是一名女子用狗鍊拉住的狗多次拉屎,拉了之後就走,老闆氣憤設置警告牌,要求狗主人「把狗大便帶回家」,否則將向環保局舉發。

環保局說,像這類廢棄物清除違法可處1200到6000元罰款。

愛二路京采金飾店騎樓近來常發現狗大便,不少民眾經過時踩到都十分生氣,老闆白明德發現後調閱監視器,發現有一名女子用狗鍊拉著一隻狗,就直接在騎樓便溺,狗屎留在原處,狗主人並沒有帶走。

白明德說,這名狗主人不只一次讓狗在店前騎樓便溺,相當沒有公德心,為免再有民眾踩到狗屎,他日前在花盆上設置了警告牌。

警告牌寫著「請這位狗主人將你家的狗大便帶回家,不要破壞環境,已拍到你多次,如繼續再犯,將在網路公布影片,並請環保局開罰」。

白明德表示,養狗就要把狗管好,不少人把狗帶出家門隨意在騎樓或公共場所拉屎,「養狗就要有公德心」。

不少民眾經過時發現警告牌,也認為店家不再忍氣吞聲主動出擊很好,最好直接向環保局檢舉,讓這名狗主人吃罰單。

「我曾經在此踩過狗大便,怎麼洗都不乾淨,臭死人」一名住附近的住戶說,騎樓是行人的空間,留狗大便很要不得。

一名也養過狗的住戶說,狗在同樣地方拉屎過,因為有牠的味道,以後就容易在同一個地方便溺。

環保局表示,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6款規定,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眾場所便溺者,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,否則將處以1200元至6000元罰款。

資料來源引用: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0/780790-%E9%A8%8E%E6%A8%93%E9%81%AD%E9%81%9B%E7%8B%97%E6%8B%89%E5%B1%8E-%E5%BA%97%E5%AE%B6%EF%BC%9A%E6%8B%8D%E5%88%B0%E5%A6%B3%E4%BA%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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